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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8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9XQ-******-007523-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9-15 15:39:09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名称 | 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法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项目地址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文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六水规计函【2021】180号 | |
项目审批单位 | |||
投资统一代码 | 此项目无投资统一代码信息 | 代理机构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 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4******82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及招标方案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1-11-17 17:37:41 |
监督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1234******584 |
审核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审核部门编号 | 1234******584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82001 | 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105.0 |
项目编号 | E34******8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9XQ-******-007523-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1-18 15:02:14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编号 | E34******8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9XQ-******-007523-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1-18 16:00:01 | 浏览次数 | 0 |
招标公告
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六安市水利局 以 六水规计函【2021】180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监理费报价上限值为105万元;本项目主要包括杭埠河和清水河的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850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3)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②总监有在建工程的(包括已中标待建项目),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但若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在舒城县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一个的除外,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
③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2、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 3 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 1 个月。
3、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总监业绩(指担任总监岗位或以其他监理人员身份参与),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施工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无年限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履约完成证明材料(指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监理评定书),规模以合同或履约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为准,未能体现出相应评审内容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该工程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外网可查询,并提供上述平台查询截图。若上述资料缺失或其中的信息无法证明拟任总监业绩满足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7)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9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12月9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分中心(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投标人在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参加。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 :舒城县水利局
地 址 : 舒城县春秋路
邮 编 : 231300
联 系 人 : 宋先生
电 话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 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 400-998-000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监理团队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 年12月18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工程所在地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若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函,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担保函办理完成后可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置换。中标人无特殊原因不得以银行办理时限等理由既不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函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原则上除因投诉等特殊情况,招标人不再提供履约担保函相关延期说明。中标人须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履约保证形式的执行,如因履约保证无法缴纳或提供,造成的包括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在内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3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监理团队其他成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人员业绩、企业和人员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9、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投标人须将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项目编号 | E34******8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9XQ-******-007523-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1-24 17:09:27 | 浏览次数 | 0 |
关于对“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回复
潜在投标人:
各潜在投标人对“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疑问1、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招标文件P5/招标公告/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③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此条要求与远程解密和不见面开标的要求相矛盾,建议修改为“③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是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回复:1.总监社保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即可。
疑问2、关于总监业绩的认定。招标文件P5/招标公告/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总监业绩(指担任总监岗位或以其他监理人员身份参与)”,括弧中的描述把总监业绩和参与业绩混同了,而且按照这个描述在项目中担任监理员岗位的也可以认定为具有总监业绩!建议把括弧中的内容删去或修改为:“(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总监业绩(指在项目中担任总监岗位的业绩)”或“(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指在项目中担任总监岗位或监理工程师岗位的业绩)”。
回复:资格要求中对总监的业绩要求,担任总监岗位或以其他监理人员身份参与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疑问3:关于类似项目的认定。招标文件P5/招标公告/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6)…… “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单项施工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库土地复垦项目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具有水利工程性质的监理项目是否可以认定为类似项目?请予以确认。
回复:只要业绩属于水利工程范畴的,均可认定为类似项目。疑问中列举的项目,均可认定为水利工程。
疑问4: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招标公告中第11条备注中第10款规定:“投标人须将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而“《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第五条规定;“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标现场签订,并由乙方将已签字盖章的协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甲方,否则,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投标文件。”请问执行哪条规定,请明确。
回复:《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经投标人签字盖章后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即可。
特此回复!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项目编号 | E34******8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9XQ-******-007523-0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2-08 15:44:35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编号 | E34******82001 | 标段名称 | 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评标时间 | 2021-12-09 10:00:00.0 | 评标评审专家 | 4人 |
评标专家专业 | 工程类-监理;工程类-监理 | 招标人评标评审代表 | 0人 |
项目法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评标评审委员会 | 4 人 |